加强“原住民”网络安全教育 “护苗行动”还网络一片晴空

  加强“原住民”网络安全教育“护苗行动”还网络一片晴空--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周围围杨月)“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提高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护苗2015·网上行动”,对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残酷、迷信等有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活动从5月20日持续至6月7日。

  

自活动开展以来,相关部门对网络信息的改善进行了不懈努力,多数网站的内容逐渐变得健康有序,但对不谙世事的青少年来说,不良信息对其身心健康发展产生着极大危害,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率明显升高,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已成为绕不开的话题。

  

  

未成年人已成网络使用的生力军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机构2014年6月联合发布的《第七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3)》显示,城市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92%,农村未成年人超过80%。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独特的网民群体,已成为网络使用的生力军。

  

1995年以后出生的孩子在网络浸泡中长大,被形象地称为“网络原住民”。当代未成年人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成长起来,互联网日益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本工具,正改变着未成年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动员模式。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委托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进行的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调查显示,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越来越低,6岁以下上网人数占3.3%,这些孩子上网的原因基本是查找学习资料、玩游戏等。我国超过70%的中学生1周至少上网1次,其中将近20%的中学生每次上网时间在3小时以上。

  

  

未成年人首次上网原因统计。图片来源: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因此,开展“护苗行动”的必要性不言自明,清朗的网络空间不仅意味着健康的成长环境,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表示,“网上‘扫黄打非’工作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苗行动’就是要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让网络成为他们的知己、朋友、老师,而非侵害他们的匪徒和妖邪。”

  

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亟待加强

  

今天,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举行,同时揭牌国家网络安全青少年科普基地,并首次发布《公众网络安全意识现状调查报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是“护苗行动”的第三阶段内容。

  

谈及网络安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调查指出,一些国家在对外政策上推行信息霸权主义,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传媒技术进行反动渗透和煽动性政治性宣传,调查称,“互联网已成为被各种敌对势力利用以从事反动活动的‘重型武器’,大量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颠覆传统道德价值观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大肆传播。”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在全国少年司法与综合保护研讨会上也谈到,网络是个大问题,伊斯兰国很多“娃娃兵”就受到了网络信息的蛊惑。未成年人保护是国家和世界的问题,是社会治理的问题,也体现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因此,全社会应开展持续深入的未成年网络管理研究。

  

关于未成年人遇到网络暴力时反应的一项调查显示,“退出网页,不告诉任何人”占54.9%,“继续浏览其他信息,过后再处理”占31.7%,“告诉同学、老师”共占21.5%,“报警”仅占7.4%。在这种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有效使用网络尤为重要。然而,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网络素养教育主要局限在高校传播学院的课堂中。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调查显示,“在中小学教育系统,对许多一线教育工作者来说,网络素养还是新兴名词。既缺乏对本土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现状的把握,也缺少适合本土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活动内容和培训课程。既未上升到政府部门的战略议程,也没有列入学校的教育课程体系,更缺少专业的教育师资队伍。”

  

那么青少年究竟应如何合理使用网络?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牛凯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了解基础的网络知识以及如何使用网络媒介;二是学习判断网络信息的意义和价值;三是学习创造和传播网络信息的知识和技巧;四是了解如何使用网络发展自己、认识社会。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呼唤清朗网络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中,有70%的少年犯因互联网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等几类严重犯罪,形成“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现象”,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及其社会救助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采访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寒玉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从网络游戏学习犯罪技巧、通过网络组团实施犯罪的情况比比皆是,如一个案件中孩子们网络交友结成‘玫瑰帮’,号召‘谁受欺负,人人有责任帮他撑腰’,组织类似‘大串联’的活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也提到,“虽然国家对网络信息有种种规定,但并没落实到位,根本上还是有关部门从观念上没高度重视。出了事,谁来管?谁来负责任?”

  

对于如何杜绝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宋英辉呼吁,首先要完善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其次,家庭、社会多方面要多管齐下共同治理,家长应正确引导孩子参与网络活动,同时要建立家庭保护与学校保护的联动机制。张寒玉则认为,一要“禁看”,如借鉴国外的影片和网站登录分级制,利用技术手段对青少年群体进行特殊保护。二要“监管”,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曾说,“信息化如同修路”。在这条通往清朗健康未来的路上,唯有家庭、学校、社会多方联动,立法、监管、引导多策协同,才能让信息化的高速公路清新明媚、畅通无阻,让“六一”儿童节孩子们的笑脸映射出国家风清气正的未来。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