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化县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
河北:隆化县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某等4人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3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9000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9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缓刑一年。
经查,1月中上旬,杨某某等4人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以采访报道某村贿选、网上曝光某市交通局维修管理所存在汽车管理和二级保养问题等为由,采取要挟、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方法强索、骗取5名被害人近40000元。
2016-08-19 17:15:32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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