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出台“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浙江:温州市出台“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日前,温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印发《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调动广大市民群众举报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最高可获得60万元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的印发,旨在鼓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了举报范围为: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含有违禁内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的行为,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及设立网站等16项涉及“扫黄打非”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其他形式,举报温州市范围内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同时,温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设立举报平台,市民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