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浙江:金华市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近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对贾某某利用推特、微信传播淫秽视频、图片的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2020年3月份,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发现家住金东区孝顺镇的贾某某从国际互联网上获取淫秽视频、图片,并将获取的淫秽视频、图片通过推特、微信传播。
经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侦查发现,2018年3月以来,贾某某多次使用手机在其推特账户中发布淫秽视频、图片,并通过登陆昵称为“红尘作伴”的微信号,向“晚安”等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图片。经鉴定,贾某某在推特中发布的内容中有363部视频和18张图片为淫秽物品,在微信群中发布的内容中有18张图片为淫秽物品。
近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贾某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贾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贾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