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疫情诈骗要重拳治理
对网络疫情诈骗要重拳治理
日前,微信发布近期针对“疫情违规”行为的公告。公告显示,微信全面打击“疫情违规”,对近期平台上存在的售卖野生动物、哄抬物价、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账号、公众号、小程序进行了批量处理。目前,已处罚4300余个违规公众号,400余个违规小程序。
自疫情发生以来,涉疫诈骗一直是发案比例较高、涉及面广且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特别是网络社交平台,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更多浑水摸鱼的机会。一方面,网络的快速、便捷等特性,让实施诈骗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而网络的虚拟性,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社交平台上的信息传播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特别是在人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疫情防控时,若不法分子趁机在朋友圈散发一些刚需医用物资短缺的谣言,就很容易造成人们的恐慌和紧张,进而实行诈骗。
谨防涉疫诈骗等疫情违规行为,还需要多方治理。从平台方来看,要及时更新核对相关信息,加强审核机制,提升自身审查力度,对涉及网络交易、转账汇款、慈善捐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完善相应的举报流程。而相关监管部门则需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一要与平台方形成合作审查机制,制定精准检索,通过机器审核、人工复核等方式予以甄别,杜绝违法行为,让诈骗信息无所遁形。二要及时对公众权威辟谣,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帮助群众识破犯罪分子的伎俩。
原则上来说,在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任何一种涉疫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不可容忍。而对于那些不安分守己、肆意添乱的人来说,更要重拳出击,严惩不贷。比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该类犯罪,有力打击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法律震慑,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