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1•05”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案宣判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1•05”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案宣判
2015年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1·05”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案,于2015年11月23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八百八十八元。被告人刘某犯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二十元。被告人白某犯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元。
2015年1月,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微信账号为“bzj13888”的微信用户公开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销售360云盘账号内容图片,并附与客户交易截图。通过侦查发现,该微信用户向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等地区售卖的360云盘账号内存储27000多个,存储容量为9T的淫秽音视频文件。涉嫌贩卖存储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文件的360云盘账号的微信代理商达到100余人。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