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活动暨全国机关、企业网信普法大课堂举行
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活动暨全国机关、企业网信普法大课堂举行
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网信普法大课堂”活动现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进全国网信系统普法工作,提升网信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和网信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及专业素质,弘扬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通过专项普法活动在全国范围掀起学习宣传网信法律法规的热潮。11月22日上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举办的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网信普法大课堂”活动举行。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梁宗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副处长李民出席活动。云南全省网信系统、网信委员会成员单位、网信企业及网络媒体共200余人参加本场活动。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梁宗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副处长李民为活动致辞。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赵波主持活动。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方禹以“互联网法治建设及重点法规解读”为题做报告,对目前我国的互联网立法情况进行了解读,阐述了我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与特点,从网络安全基本原则、网络安全工作体制机制、网络运行安全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网络信息保护制度、应急和监测预警制度、法律责任等角度系统介绍了网络安全法律主要规范的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副处长李民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
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11月22日下午和11月23日上午,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活动将继续举行,有关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将走访云南省网信领域有关企业,组织召开“网信法治论坛”,就网信领域有关法律问题作进一步讨论,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