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推行六项执法制度 构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推行六项执法制度 构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重庆市两级文化执法机构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放管结合,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今年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全面推行六项执法制度。

  

1.推行文化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总队已将执法权力、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大队年内要参照总队做法,完善并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力法定、权责统一。总队和区县大队严格遵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擅权不乱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推行重大文化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总队和区县执法大队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要注重听取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履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程序。继续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审会集体讨论,有条件的区县大队要聘请法律顾问,切实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3.推行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今年重点实施文化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总队要研究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依托文化部已有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今年总队将选取20%的区县文化执法大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市推开。

  

4.推行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对文化产品和经营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是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文化市场精准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促进行业诚信自律。重庆市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首批试点地区,在制定警示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市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依托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以及“信用中国”“信用重庆”“重庆文化市场网”等网站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黑名单”信息。两级文化执法机构还要将经营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5.推行文化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生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曝光惩戒作用。市和区县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案件信息进行公示,特别是侵权盗版案件实现100%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细化公示内容,准确公布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案件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主要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案件公示,必要时也可利用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方便群众知晓和查询。在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完善文化执法新闻发言人、文化市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6.推行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一户一档”制度。各区县文化执法大队要对辖区内所有文化经营场所分门别类逐个建立档案,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要规范档案保管,随时备查。档案除了收集文化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外,重点收集文化执法日常检查情况,详细记录检查人员、检查事项、检查结果等台账信息,做到网格化、全程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溯源、可查阅。“一户一档”制度要与文化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档案综合作用。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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