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判决一起利用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判决一起利用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利用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冯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元。
2016年3月,常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一起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常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高度重视,协调文化及公安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并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其上家冯某。
在对当事人冯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组织鉴定人员对从冯某销售的百度云盘及乐视云盘中提取的视频文件进行鉴定,发现其中178个视频文件为淫秽物品。
根据鉴定结果,公安人员于对冯某展开讯问,确认其通过互联网出售内含淫秽色情信息云盘的违法事实。根据调查,冯某通过QQ聊天软件,以一个百度云账号15元及1个乐视云盘账号30元的价格,向王某(已另案处理)出售了5个百度云盘及1个乐视云盘账号,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05元。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