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2016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按照“扫黄打非”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履行“扫黄打非”职能,围绕“五个专项行动”,突出防控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将抓好“扫黄打非”工作作为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察考核,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是“扫黄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落实。把“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融入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逐级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会商协作,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和制度基础。

  

二、发挥行业优势,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监管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护苗”、“秋风”、“净网”等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切实强化日常监管。在各项专项行动中,认真动员部署,突出查堵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督促运输企业从货物的受理环节入手,严格规范货物品名登记。尤其是出版物的登记,要求运输实名制、验视制和责任倒查制,防止非法出版物进入运输环节。二是强化运输环节的检查。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职能和监管优势,加大对承运出版物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候车(船)厅、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船舶中兜售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销售摊点、流动小商小贩的监督管理,严把非法出版物公路、水路运输关口。在客运站将查堵非法出版物与“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三品”检查的同时,严查非法出版物;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也密切关注有无非法出版物,及时提供线索,有效截断了非法出版物的运输渠道。三是坚持与各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努力形成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反应快速的工作局面。一旦发现涉嫌违规运输、经营行为或者出版物发货源头的站场、经营者,一律落实责任倒查制,依法从严核查。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紧密结合交通业务工作,加大对各地“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将“扫黄打非”工作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并进行,实行联合专项整治。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搞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安全、执法、综治检查小组成员分兵把守、各负其责,深入一线实地督导检查,确保“扫黄打非”工作从文件上、口号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加强互联互通,强化日常调度,随时掌握和处置各类情况。

  

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汽车站、客运广场、候车(船)厅、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场所,摆放告知牌、印制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意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扫黄打非”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加强对基层单位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提供线索,主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强化对内约束,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出国(境)行前教育。加强“扫黄打非”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的工作情况通报给当地“扫黄打非”部门,形成了工作合力。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