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市审结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福建:建瓯市审结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日前,建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徐某某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初,建瓯市公安局在巡查中发现徐某某摆摊销售非法光盘,当即给予立案查处。经鉴定,徐某某销售的非法光盘中569张为淫秽光盘。被告人徐某某以牟利为目的,故意贩卖淫秽光盘,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建瓯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徐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也是2016年建瓯市第一起“扫黄打非”刑事案件,审判机关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