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依法宣判“烟雨红尘小说网”案

  广东:广州市依法宣判“烟雨红尘小说网”案

近日,广州市、区两级法院开展“扫黄打非”案件集中宣判专项行动,“烟雨红尘小说网”等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扫黄打非”案件公开宣判。

  

2014年4月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向社会通报了一批查处淫秽色情网站,其中包括广州市“烟雨红尘小说网”。近日,经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3月24日起,周某以其经营的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建立“烟雨红尘”网站发表网络文学,并雇佣梁某为网站技术部经理,雷某、唐某、陈某为网站编辑,在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情况下,长期、大量利用“烟雨红尘”网非法从事网络出版,严重扰乱网络出版秩序。另据查明,周某等人为增加网站点击数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烟雨红尘”网站上登载淫秽色情小说吸引网民阅读,网民通过注册发展成为网站会员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充值,获得网站设置的虚拟货币“雨币”,再通过支付“雨币”来阅读“烟雨红尘”网站上付费的淫秽色情小说。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又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合同并在招商银行开设帐户,采取每个星期结算的方式收取交易款来获取非法利益。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梁某、雷某、唐某、陈某违法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出版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以牟利为目的,结伙出版、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天河区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周某、梁某、雷某、唐某、陈某13年、11年、2年、1年2个月、1年有期徒刑,分别并处涉案人员60万元、38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不等罚金。公开宣判“烟雨红尘小说网”案,显示了广州市贯彻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网上有害信息的坚定决心。市区两级“扫黄打非”战线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主阵地意识,强化网络监管,严查违规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