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建立健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机制

  新疆:吐鲁番市建立健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机制

2016年以来,吐鲁番市通过建立完善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工作机构和队伍,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各区县工作队伍。各区县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指导协调本区县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并负责全面推进落实“扫黄打非”进基层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各区县按照不少于2人的标准,健全完善“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作队伍。乡镇(街道)、学校、景点、企业党委书记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工作的党委委员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设立“扫黄打非”办公室,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黄打非”牌匾;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明确“扫黄打非”责任部门和职责任务,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综合性文化站(室)负责人、派出所干警、工商所、妇联、团委、工会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共同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村组(社区)工作队伍。村组(社区)均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建立“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队伍,村(居)民委员会确定一名“扫黄打非”工作联络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十户长”、“楼栋长和上门走访制度,协助乡镇(街道)摸清基本情况,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专兼职工作队伍。以33名乡(镇、场、街道)党委宣传委员、47名乡(镇、场、街道)宣传专干、87名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为骨干的专业管理队伍。组建以村(社区)党员、干部、十户长等为骨干的“四有四无”创建活动、联乡驻村入户工作队伍2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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