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印刷活动案

  福建:厦门市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印刷活动案

近日,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印刷活动案,对厦门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6月16日上午,市支队联合同安区大队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厦门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实:当事人于2015年12月开始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包装装潢的印刷经营活动,承揽包装“PE袋”印刷警示标语的业务。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时间不足一年,违法经营额不足1千元,且主动停止印刷经营活动,积极申请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经集体讨论适用从轻处罚的规定。7月15日,支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39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