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市宣判“12•15” 邹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江苏:昆山市宣判“12•15” 邹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8月19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苏州昆山“12•15”邹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宣判,邹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2家侵权公司被处罚金。该案共处罚金92万元,没收1家公司违法所得10万元,没收侵权书籍24005本、侵权复制品1501张。

  

案件查明,邹某等涉案人员及企业自2015年9月起,通过海外代购正版CFA教科书并利用获取的电子文档,制售侵权盗版图书3万余册,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2015年12月15日,昆山市文广新局会同市公安局查处该起特大制售盗版图书案,取缔1处非法出版物仓储窝点和3处非法生产窝点。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