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法院判决一起编辑、复制非法光盘案
上海:徐汇区法院判决一起编辑、复制非法光盘案
近年来,徐汇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根据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方积极配合,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打击犯罪和行政处罚、市场检查和堵源截流相结合,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2015年7月30日,根据前期排摸,徐汇区文化执法大队会同徐汇公安分局查缴张屏、龚大艳编辑、复制DVD光盘三种合计50000余张,复制费用达56000元。这三种光盘被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经区文化执法和公安部门查明,张屏、龚大艳无任何合法经营证照,此行为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8月13日张屏、龚大艳被徐汇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2016年4月26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对张屏、龚大艳非法经营罪一案作出判决:张屏、龚大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000元,缴获的非法光盘等予以没收。
2016-08-16 19:07:32更新过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