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处置一起摄影作品侵权案

  广西:南宁市处置一起摄影作品侵权案

7月5日,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浙江省某公司工作人员来访投诉,称该公司的摄影作品被南宁市某家具公司盗用,请求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受理举报后,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认真查验相关摄影作品备案登记证明、比对原作品与侵权作品的相似度,核实了举报情况的真实性,7月12日对被投诉的南宁市某家具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证了该家具公司通过网络下载8幅摄影作品并盗用、印刷产品宣传册的违规事实。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家具公司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现场查获的盗用他人摄影作品的侵权产品宣传册全部予以收缴。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