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市审结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安徽:天长市审结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宣判一起重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犯罪嫌疑人段某、吕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徙刑九年、十年。
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自2015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段某下载淫秽小说在其QQ号空间里进行传播,并其将下载的小说内容编辑成含有淫秽视频销售的广告,至案发,共骗取两万余元。同年10月6日,段某与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取得联系,向吕某某购买30个含有淫秽视频的网络云盘账号和密码,后段某将其中22个账号及密码出售,获利一千余元。2015年10月,段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11月1日,吕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段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
2016-08-15 17:17:26更新过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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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