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查处一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件

  福建:莆田市查处一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件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北京某公司在莆田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2.2万元。

  

4月19日,莆田市和荔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市场巡查,发现一临时搭盖的帐篷中有人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且未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现场图书。经查,该图书销售点为北京某图书公司所设,其销售的图书中有《时生》、《我的晃荡青春》等128册经鉴定为非法出版物。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