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审结一起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福建:三明市审结一起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被告人雷某房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为他人复制117个淫秽色情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经查,雷某房于2015年底在其经营的“城关吉利通讯商店”内,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向丁某出售一张16G的手机内存卡,后丁某要求在购买的内存卡内下载“黄片”。为招揽顾客,满足客户需求,雷某房从其店内台式电脑中复制了121个视频文件到丁某购买的手机内存卡中,经公安局鉴定,其中117个属于淫秽色情视频。次日,因群众举报,雷某房在其经营的“城关吉利通讯商店”内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