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扫黄打非”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实施办法》

  四川:省“扫黄打非”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实施办法》

近日,四川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教育厅、公安厅、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实施办法》,部署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办法》指出,“扫黄打非”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是巩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有效手段,是维护群众利益并获得群众支持的重要措施,是建立“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办法》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点,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袭,占领基层宣传思想阵地,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和文化基础。

  

《办法》强调,坚持“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党委领导、各司其职,借用平台、相互推进,创新为本、重在实效”等原则,2016年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和“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试点,试点地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试行“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进所有县、乡、村(社区)实现“扫黄打非”工作全覆盖。

  

《办法》要求,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机构网络,加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职责任务,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必要的条件。抓好基层“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员、义务监督员、队伍培训等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宣传引导,加强民族地区“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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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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