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要走出野蛮生长期
«互联网要走出野蛮生长期»
“一上网就弹出各种广告,就像牛皮癣一样。”一网友对网络广告的吐槽,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种种举措能否治愈网络牛皮癣尚不得而知,但从舆论的一片叫好足见人们对流氓广告厌恶之深。
实际上,互联网产业多年的野蛮生长积累了不少弊习,流氓广告只是乱象之一。且不说别的,不少门户网站的内容就始终难逃侵权之嫌。“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多年来,不知多少网站喊着这句口号,做着剽窃转卖新闻的生意。尽管往往自称内容经过授权,但究竟经哪些媒体的授权,利益返还形式又是什么,却语焉不详。如今,传统门户式微,移动互联崛起,失范现象却依旧随行、花样频出。侵犯内容产权“跑马圈地”的网络企业,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肆意造谣、攻击、“人肉搜索”的网络水军,靠“星腥性”内容骗取点击量的营销账号……无不加剧着互联网世界的浮躁与戾气,透支着内容生产商、广大用户的信任。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互联网+”被寄予厚望的今天,互联网业者亟须补上规矩意识这一课。只有秉持遵规守法、互利共赢的原则,才能赢得未来。从产业发展规律来看,互联网潜力再大,也终究不是运行在真空之中,仅靠自身是玩不转的。内容生产商、网络用户、广告主等主体,无不是支撑其发展的重要力量。倘若任性下去,不把他方利益当回事,放纵漠视版权、欺诈用户等行为,到头来埋单的终会是自己。
倒逼互联网产业走出野蛮生长期,仅靠自律是不够的,完备的外部监管体系必不可少。近些年,我们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存在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接下来,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让法律“长出牙齿”。同时,畅通维权通道,调动媒体、用户等利益相关方的维权积极性;建立联动机制,敦促各监管部门打出治理组合拳,一旦发现“犯规”,便吹响“哨声”、亮出“黄牌”,让其付出应有代价,涵养“凡有越轨,必受其咎”的网络氛围,扭转无所忌惮、骄纵妄为的习性。
而今,我们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实现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以依法有序为前提。阵痛在所难免,但要迎来健康鲜活的真发展,非得经此磨练不可。(崔文佳)
(转载自: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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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网就弹出各种广告,就像牛皮癣一样。”一网友对网络广告的吐槽,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种种举措能否治愈网络牛皮癣尚不得而知,但从舆论的一片叫好足见人们对流氓广告厌恶之深。
实际上,互联网产业多年的野蛮生长积累了不少弊习,流氓广告只是乱象之一。且不说别的,不少门户网站的内容就始终难逃侵权之嫌。“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多年来,不知多少网站喊着这句口号,做着剽窃转卖新闻的生意。尽管往往自称内容经过授权,但究竟经哪些媒体的授权,利益返还形式又是什么,却语焉不详。如今,传统门户式微,移动互联崛起,失范现象却依旧随行、花样频出。侵犯内容产权“跑马圈地”的网络企业,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肆意造谣、攻击、“人肉搜索”的网络水军,靠“星腥性”内容骗取点击量的营销账号……无不加剧着互联网世界的浮躁与戾气,透支着内容生产商、广大用户的信任。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互联网+”被寄予厚望的今天,互联网业者亟须补上规矩意识这一课。只有秉持遵规守法、互利共赢的原则,才能赢得未来。从产业发展规律来看,互联网潜力再大,也终究不是运行在真空之中,仅靠自身是玩不转的。内容生产商、网络用户、广告主等主体,无不是支撑其发展的重要力量。倘若任性下去,不把他方利益当回事,放纵漠视版权、欺诈用户等行为,到头来埋单的终会是自己。
倒逼互联网产业走出野蛮生长期,仅靠自律是不够的,完备的外部监管体系必不可少。近些年,我们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存在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接下来,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让法律“长出牙齿”。同时,畅通维权通道,调动媒体、用户等利益相关方的维权积极性;建立联动机制,敦促各监管部门打出治理组合拳,一旦发现“犯规”,便吹响“哨声”、亮出“黄牌”,让其付出应有代价,涵养“凡有越轨,必受其咎”的网络氛围,扭转无所忌惮、骄纵妄为的习性。
而今,我们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实现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以依法有序为前提。阵痛在所难免,但要迎来健康鲜活的真发展,非得经此磨练不可。(崔文佳)
(转载自: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