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市宣判一起非法出版活动案

  河北:三河市宣判一起非法出版活动案

近日,河北省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查,2015年3月中旬,被告人魏某某在没有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三河市杨庄镇公庄村自己经营的印刷厂内,非法印刷五种图书为非法出版物,该五种图书共印刷10000册。

  

该案另外两名被告人王某、马某于2015年12月24日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2000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截止目前,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5·26”非法出版活动案全部结案,3名被告人均受到刑事判决。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