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贵州:遵义市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为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净网2016”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年度重点任务分工职责,认真落实6月23日至24日省“扫黄打非”工作督查调研组座谈会工作要求,遵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网上“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工作技术手段优势,加大网上日常监管巡查力度,依法查办网上各种形式的“扫黄打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扫黄打非”工作实效。
7月22日,遵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转发公安部下发的有关线索后,立即开展网上侦查工作,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开展打击处置工作。经落地查人发现,犯罪涉嫌人为娄某,通过网络代理的方式,以招收代理收取代理费和直接倒卖淫秽视频收费形式牟取利益。
7月27日,遵义市网安支队联合所属红花岗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在遵义市汇川区东联线东城天际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娄某抓获。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娄某对其于今年5月以来通过微信贩卖淫秽视频100余部、已从中获利1000余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娄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深入查办中。
2016-08-08 20:53:22更新过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