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严厉打击社交软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犯罪
青海西宁严厉打击社交软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西宁市全市公安机关在推进“扫黄打非·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查办网络传播淫秽色情案件13起,刑事拘留17人,治安处罚6人;取缔传播淫秽色情信息QQ群2个,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空间。
——陈某组建微信群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
2018年1月,城中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名为“青海聊天开心交友群”的微信群组内有传播淫秽图片、电影的情况,该微信群内人数达100余人,涉嫌传播淫秽图片、电影100余部。在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后,警方随即对该微信群群主陈某展开抓捕行动,4月13日在西宁市某工业园区内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丁某某组建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案
2018年1月,城中公安分局南川东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名为“大通交友花儿群”的百人微信群涉嫌传播淫秽视频。根据勘验记录,截止3月6日该微信群中共发布淫秽视频80余部。该群群主丁某某,自建群以来,未尽到群主的法定责任,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并于2018年5月移送起诉。
——微信群管理员贾某某传播淫秽视频案
2018年6月,城中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名为青海西宁市同志交友群微信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经查,该群内共有成员200余人,该微信群管理员贾某某通过手机微信传播淫秽视频80余部。目前,贾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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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