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处一起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案
北京:查处一起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案
近日,北京“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查处了周某某个人设立的无证照许可印刷单位,现场查获《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淫秽色情出版物3000余册。
经查,该厂负责人周某某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7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从事违法活动,违法经营额3840元,无违法所得。执法总队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周某某作出没收铁丝钉书机1台、没收印刷品3010册(含无封面出版物、散页)、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