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印刷复制和物流寄递场所集中检查
新疆: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印刷复制和物流寄递场所集中检查
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通知》的要求,为迎接自治区第9次党代会和乌鲁木齐市第11次党代会的召开,做好亚欧博览会期间的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9月23日,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天山区、沙区、高新区(新市区)和水区、米东区等五个城区内的印刷复制和物流寄递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物流寄递企业的证照持有情况、“三个100%”落实情况以及印刷复制企业五项制度是否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是否印刷、复制内容低俗、淫秽、色情出版物;是否印刷、复制政治性、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反动宣传品等行为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经营场所57家,其中印刷厂33家、物流寄递企业24家。
从检查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整治,我市印刷复制和物流寄递经营较为规范,非法经营现象大幅减少。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治区发证的印刷厂经营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更换印刷经营许可证;二是部分印刷厂安保措施不到位,未聘请专门的保安人员,个别场所未安装监控设备;三是个别印刷厂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办理相关准印手续。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