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少年撑起中国梦蓝天 “护苗”路上凝聚新生代力量
守护青少年撑起中国梦蓝天 “护苗”路上凝聚新生代力量
“少年儿童成长关系着一个国家未来的振兴与富强,去年国家在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多措并举,切实为青少年做实事、做好事,在校内外为孩子们营造了良好的成长氛围。”中国教育科学院副研究员郭元婕向记者表示,今后社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当然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也不可或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孩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下课后,校园里的中学生们。
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各界应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钟声响起,新年如约踏至。回望2017,一年来国家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建设、幼儿园督导检查等方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助推青少年健康成长。呵护孩子,点亮未来,2018新航程已在路上。
教育部对校园欺凌“亮剑” 开展欺凌防治教育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牵动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郭元婕告诉记者,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欺凌实施者坚决依法惩处,“这样对校园风气才能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警示学生,有效预防、控制校园欺凌的发生。”
2017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对“校园欺凌”行为做出明确界定。该《方案》提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这样的界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构成要素,对于教师、法官等教育及法律工作者去判定什么是学生欺凌提供了判定标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称,该《方案》突出了法治教育在防治学生欺凌中的重要作用,提倡积极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学校要通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开展对学生的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防治校园欺凌的行动脚步从未止步。据了解,福建、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等各省区的教育有关部门在2017年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将校园欺凌“打回去”。
据2017年《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披露,国内中部地区学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率最高,占46.23%。按照校园欺凌的方式进行分类,语言欺凌行为发生率明显高于关系、身体以及网络欺凌行为,占23.3%。
关爱留守娃 破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困局
在2017年初的全国“两会”上,各界代表委员们为保障青少年权益率先发声。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教育部门统一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
这意味着从2017年开始,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们同样享受“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费”的教育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可以“钱随人走”,孩子们能够更安心地上学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宏艳在采访中表示,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青少年成长,部分农民工子女留守在当地农村,缺乏父母给与的关心和帮助,“孩子最好跟在父母身边,让随迁子女在城里接受教育有助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农民工家庭的后顾之忧。”
2017年10月民政部表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上线,该系统实现了与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促进对留守儿童的精准关爱、精准帮扶和精准保护。
为进一步缓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教育部屡次牵头开展针对乡村贫困生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教育部副部长孙尧在2017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教育扶贫论坛上提出,各地应不断推进城乡贫困教育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分类实施职业教育,“要落实好东西部中职招生协作兜底保障政策,按照不少于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资助学生交通、住宿、教材等费用。”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