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应守住底线

  网络营销应守住底线......

 

  

日前,一则北京某品牌店试衣室不雅视频在网上成为热门话题;随后,“此为网络营销”的说法便不绝于耳。尽管相关品牌方予以否认,并表示已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平台进行举报。但这也从侧面说明,公众对不时出现的低俗化网络营销手法已深恶痛绝,包括“拿身体换旅行”等一系列恶性炒作事件也在一步步地突破互联网营销的下限。

  

社交网络的高速发展和病毒式传播的巨大威力,让网络营销效果倍增,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但无论怎样,网络营销应守住“底线”,不能为了吸引眼球、为了有利可图,就无所顾忌,肆意破坏网络生态。须知,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真相大白,缺乏基本道德观的营销主体必将“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会让自己的形象瞬间跌到谷底,甚至还将面临法律严惩。

  

面对恶意网络营销,管理部门需要及时介入,坚决打击。一方面,要经常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恶性炒作,可以通过约谈、警告、罚款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互联网平台不给低俗营销、搭车营销提供更多机会。此外,还应从立法上,明确商业营销行为的边界。

  

对广大网友来说,需要自觉规范上网行为。低俗化的网络营销手法之所以有可乘之机,说白了还是因为投了部分网民“所好”。传播低俗内容,其实就是让互联网上充斥着“污泥浊水”,将极大地威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有赖于每个人的努力,只有从我做起,不传播低俗内容,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才能真正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成为健康文明的精神家园。

  

(转载自: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有害信息对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如果任由有害信息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将受到重大冲击。

公安部刑侦局提示

传播淫秽物品,图片超过250张,视频超过20条以上并以此牟利,就构成犯罪。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但点击量超过3万次或下载超过600次也构成犯罪。